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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日,河南省仲裁工作第一次年会在郑州市嵩山饭店召开。
郑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荃出席会议并致开幕词。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刘冠华庭长应邀出席会议,各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领导和仲裁机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洛阳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许姝,仲裁办常务副主任葛建伟出席了会议。
年会围绕仲裁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应当发挥的作用以及措施和仲裁与诉讼相衔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年会采取经验交流,提出问题,自由发言,共商破解办法的形式进行。各仲裁委员会机构负责人本照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共促发展的原则,谈体会、谈感想、谈发展过程,谈规划、谈思路、谈具体问题解决办法。通过相互交流、相互磋商,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提振了精神。会议还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刘冠华庭长解读了《审理民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并针对大家共同关心的仲裁与诉讼相衔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同与会人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为建立良好的仲裁与诉讼相衔接机制,提供了极大的帮助。最后,与会代表一致通过河南省仲裁工作第二次年会在洛阳召开,由河南省政府法制办主办,洛阳仲裁委员会承办,并举行了会议交接仪式。此次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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