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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仲裁〔2008〕1 号
洛阳仲裁委员会自1998年组建以来,在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体仲裁员及仲裁委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胆探索有中国特色的仲裁发展之路,以提高仲裁质量、加强自身建设为基础,以提高服务质量、改善软硬件环境为重点,保持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精神风貌和职业操守,为洛阳仲裁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鼓励表彰洛阳仲裁十年来涌现的先进仲裁员,进一步调动广大仲裁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洛阳仲裁工作的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陈熙然等二十名同志优秀仲裁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仲裁员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仲裁的宣传推行工作及案件审理工作。全体仲裁员要以优秀仲裁员为榜样,在仲裁领域积极创新,不断进取,为发展壮大洛阳仲裁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优秀仲裁员名单。
二OO八年九月一日
优秀仲裁员名单
陈熙然 程建龙 冯俊岭 姜卫国 李惠环
李平安 李秀红 梁新科 刘 刚
刘云明
庞兰元 秦立生 任洪麦 孙 隆 杨连专
杨卫平 张景峰 张书凯
赵衡山 朱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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