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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同仁:
非常感谢各位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洛阳仲裁委员会成立十周年庆祝大会。洛阳仲裁委员会于1998年9月1日由市人民政府组建。十年来,在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洛阳仲裁委坚持合法、合理、和谐的仲裁理念,狠抓案件质量和自身建设,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地办理了一批仲裁案件,为洛阳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此,我代表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洛阳仲裁委员会,及洛阳仲裁委办公室的全体工作人员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和帮助洛阳仲裁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仲裁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向所有关心、支持洛阳仲裁工作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年来,洛阳仲裁委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200余件,涉案标的总额为26亿元。年受案数量从1998年的5件到2007年的259件,增长了五十倍,涉案标的额增长了300多倍,固定资产超过两百万元。十年来,洛阳仲裁委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有风雨,有坎坷,更有成功,有辉煌。洛阳仲裁的十年是拼搏奋进的十年,是开拓创新的十年,是逐步发展壮大的十年,回顾洛阳仲裁委十年发展的历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质量地办理仲裁案件,努力提高仲裁服务水平
洛阳仲裁委成立十年来,共接待仲裁法律事务咨询3万余人次,依法仲裁解决包括产品购销、建筑工程、金融、保险、房地产、交通事故、医疗责任赔偿等各十几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涉及北京、上海、江苏、湖南、福建等二十几个省市以及香港、台湾、日本等涉外案件。在历年审结的案件中,和解调解案件在65%以上,自动履行案件在90%以上,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案件数在3%以下,和解调解率、自动履行率、快速结案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务院法制办提出的要求。
十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指导思想,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努力提高仲裁服务意识和水平,将先进的仲裁理念与具体工作实践相结合,通过严格规范仲裁服务行为,制定以人为本、人性化、有亲和力的便民为民措施,提高仲裁服务质量。根据仲裁法的立法原则和精神,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充分运用灵活多样的仲裁调解手段,努力促使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统一,收到显著的效果。在具体做法上主要有:
一是高度重视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发挥仲裁专家断案的优势,组织具有较高威望的法学专家和市场经济专家,反复研究案情,慎重裁决,在追求办案效率的同时,保证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是面对社会影响大和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群体案件,充分利用仲裁自主自愿,灵活便捷的特点,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加强和市有关部门的协调,运用灵活多样的调解手段,把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下调解、书记员调解和仲裁员调解结合起来,耐心、细心、精心地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和解,不扩大矛盾,不激化矛盾,保证纠纷能够得到合法、合理地解决。三是为了体现仲裁法律制度快捷、灵活的特点,我们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意愿,简化办案程序,快立快审快结一批案件。有的案件一天或几天就完成从立案受理、组庭、审理、到制作送达法律文书并实际履行的整个仲裁程序,显现了仲裁法律制度的高效性,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我们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介入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清欠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政府决策、企业解困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充分发挥了仲裁法律制度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广泛开展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融入和服务于市场经济
2000年,全国仲裁工作“长沙会议”上,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了“发展仲裁事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基本工作方针,为了贯彻落实这一方针,我们一方面从本地的实际出发,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广泛开辟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仲裁、懂仲裁、信仲裁、用仲裁。另一方面深入到市场经济前沿,规范格式合同文本,引导市场经济主体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定的影响。洛阳仲裁委在仲裁的“宣传、推行、融入”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宣传普及仲裁法律知识
仲裁作为一项新的解决经济纠纷的法律制度,还未被广大群众认识和接受,人们的仲裁意识还很淡薄。为了让人们了解仲裁、认识仲裁、选择仲裁,洛阳仲裁委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活动:
一是通过洛阳当地各大媒体,设立仲裁专栏,刊登介绍仲裁法律知识的文章,宣传报道洛阳仲裁工作动态,与洛阳电视台合作制作《走近洛阳仲裁》等专题片;积极参加市政府和有关单位举办的重大经济活动,如经贸洽谈会、招商引资会、房地产展示交易会、高新技术博览会,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人员现场提供仲裁法律咨询服务,向与会人员和广大群众散发印有各类仲裁信息和仲裁知识的宣传资料;每年以9月1日《仲裁法》实施周年纪念日为契机,举行大型纪念活动,邀请省、市领导,社会各届代表参加,在洛阳各大媒体上普及宣传仲裁法律知识;创办《洛阳仲裁》刊物,及时反映洛阳仲裁工作动态,发布仲裁信息,刊登仲裁相关法规、文件、司法解释、仲裁理论研讨文章;创建并开通了洛阳仲裁网站,利用网络传媒宣传洛阳仲裁,通过洛阳仲裁网不仅可以了解仲裁知识,仲裁业务流程,仲裁的最新动态,还能够进行网上业务受理、网上法律答疑,极大方便了企业和个人了解仲裁和参与仲裁活动;深入市场经济前沿,召开企业主要领导和负责人座谈会,给企业的业务骨干举办讲座,宣传仲裁法律制度;主动为改制、破产企业及重点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社会的仲裁意识普遍增强,洛阳仲裁委在社会的知名度显著提高。
(二)大力做好合同文本规范工作
规范合同文本工作是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基础,也是仲裁工作的关键环节。在仲裁委成立初期,我们就把格式合同文本规范作为重中之重的基础工作。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关于规范标准(格式)合同和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和《运用仲裁手段依法保护外商和国内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通知》,要求各行各业学习仲裁法律知识,提高仲裁法律意识,灵活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同时,我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建设部、中国保监会等部门的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对格式合同文本进行规范和清理。十年来,我们先后与市保险公司、工商局、建委、商务局、房管局、工商联、卫生局、煤炭局、供销社、乡镇企业局、装饰办、公用事业局、国资委、市房屋开发协会、山东商会、市人大法工委、市普法办公室、司法局、法制局等十九个单位、部门、协会联合行文,发挥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作用,规范其所辖地区和行业的格式合同文本,确保当事人有选择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的权利。我们还主动深入基层,以讲座、座谈等形式,向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宣讲仲裁法律制度的优势及签订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从源头上落实规范合同文本工作。十年来,共举办各类讲座100余次,深入企业300多家。目前商品房买卖、工矿品买卖、建筑工程、租赁、装饰装修、保险等重点行业的格式合同文本规范率达到90%以上,仲裁约定率达到60%以上。为巩固和拓展案源打下了有效的基础。
(三)构筑仲裁工作网络,延伸仲裁触角
仲裁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的发展催生了仲裁,仲裁也必须融入市场经济,否则,仲裁事业的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洛阳仲裁委员会把融入市场经济作为重点,积极延伸仲裁发展触角,构筑仲裁工作网络。先后成立了市装饰行业办事处、郑州保险仲裁中心、洛阳仲裁调解中心、市经贸开发区、栾川、嵩县等六家仲裁办事机构,其中郑州保险仲裁中心作为全国首家专门解决保险纠纷案件的保险仲裁机构,其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拓业务,有效的将仲裁工作融入到全省保险行业,在全国仲裁机构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嵩县仲裁办事处积极探索仲裁业务,借鉴外地仲裁机构的先进经验,拓宽仲裁䨱盖面,在交通事故和医疗纠纷领域积极开展仲裁业务,案件基本以调解和解方式解决,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十年来,我们深入到中国一拖集团、洛阳石化总厂、中信重机、洛铜集团、大唐洛阳首阳山电厂、中铁十五局、工商银行洛阳分行、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中国人寿洛阳分公司等洛阳重点大型企业,调查走访并举行座谈,了解企业合同文本规范情况及纠纷发生情况,并在这些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设立仲裁联络处,聘请仲裁联络员。目前各企业大部分合同文本都选定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并优先选择洛阳仲裁委仲裁。经过我们的努力,洛阳仲裁委在全市各行各业建立仲裁联络处一百多家,聘请仲裁联络员二百余名,初步建立了适应仲裁工作需要的工作网络。
三、加强仲裁委内部规范化建设,不断改善软硬环境,提升洛阳仲裁形象
仲裁机构的对外形象直接影响到仲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洛阳仲裁委成立以来,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结合自身情况,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提高仲裁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逐步改善办公条件,美化办公环境,树立了洛阳仲裁委良好的外部形象。在内部机构规范化建设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仲裁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仲裁案件由仲裁员和仲裁庭独立办理,仲裁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职业操守直接关系仲裁案件的质量和仲裁机构的形象。为此,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仲裁员选聘和考核。我们坚持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从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为标准,通过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仲裁委审查批准、司法部门备案等程序,严格把好仲裁员选聘关。同时,我们加强对聘任仲裁员平时的考核,对专业、执业操守比较过硬,能够较好地运用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则妥善解决纠纷的仲裁员,重点使用,对积极性不高,不能完成仲裁委交办任务的仲裁员及时解聘,做到有进有出,切实保证仲裁员队伍的活力和纯洁。目前洛阳仲裁委在册仲裁员210名,涉及建筑、房产、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各个专业领域,基本适应了仲裁工作的需要。
二是制定相关仲裁员管理制度。十年来,我们注重加强仲裁员队伍的管理,除了通过年度下达工作任务,评选先进等方法来提高仲裁员的责任心之外,还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仲裁员守则》、《仲裁员管理办法》、《仲裁员审理案件奖惩规定》等,确保仲裁员队伍的健康发展。十年来,未发生因仲裁员违法违纪而导致仲裁不公被法院撤销的案件。
三是加强骨干仲裁员队伍建设。我们按照“职业道德良好、专业能力较高,办案效率突出、职业分布均衡”四大原则,强化对仲裁员平时的业务考核和培训,并通过实际案件的办理,从已聘仲裁员中筛选了一批优秀仲裁员,初步形成一支骨干仲裁员队伍,有效地提高了案件的审理质量和办案效率。
(二)认真抓好仲裁办事机构建设,规范内部运行机制
洛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着仲裁案件的受理、审理等大量事务性工作,工作人员的素质必须不断提高,内部运行机制必须规范,才能适应仲裁工作发展的需要。十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是内炼素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我们坚持经常性内部专业学习讨论和外派参加学习培训,提高大家综合业务水平,提倡鼓励每个工作人员,通过自学、参加专业培训等提高各方面技能,及时充电,做一个复合型法律人才。目前,仲裁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基本能适应仲裁工作的要求。
二是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和服务水平。十年来,我们制定了书记员守则、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考勤、考绩、考核奖惩办法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理人、以纪律约束人、以岗位培养人,以业绩选拨人的机制。强化工作人员仲裁服务理念,以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一杯茶水接待每一名前来的群众,耐心细致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积极配合仲裁员办理案件,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来仲裁委办事的每一个人,使仲裁委办公室的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人性化。
三是建立案件评议、回访制度,提高当事人的信任感。在案件审结后,我们一方面邀请当事人对案件审理及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另一方面由工作人员进行案件回访,及时掌握案件执行情况,以此达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办案质量的目的。十年来共回访案件600余(件)次,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三)改善仲裁工作条件,为当事人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仲裁委成立以来,办公用房紧张一直是影响仲裁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问题,仲裁委最初两处办公,办公用房简陋,又经几次搬迁,给当事人和仲裁员办理案件带来了许多不便,也影响了仲裁委作为办案部门的外部形象。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我们经多方努力,筹措资金,购置了拥有独立产权的办公用房500多平方米,并经过设计装修,划分了仲裁庭,合议庭,会议室,办公室,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条件,使当事人谈话、咨询、开庭等有一个温馨宽松的环境。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办公基础设施,增添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建立开通了办公局域网,改善了工作条件,提高办公效率,洛阳仲裁委对外整体形象有了极大的改变。
十年来,洛阳仲裁委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发达地区的仲裁机构的差距还很大,今后,我们还需要不断努力,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提高办案质量,积极开拓创新,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和机构管理,实现洛阳仲裁工作的新跨越。为此,我们还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尽快调研修改仲裁规则,规范仲裁行为。我们将从完善仲裁规则,提高仲裁效率入手,加大对仲裁规则的研究,消除影响仲裁效率的不利因素。加强仲裁庭的责任心和时间观念,制定仲裁工作流程规范,加强审限管理,对受理案件后的组庭、庭前准备、仲裁员阅卷、仲裁庭合议、制作裁决书等各个环节进行量化管理,严格监控办案程序,尽可能减少影响办案效率的环节,用尽可能短的时间公平公正解决纠纷。
二是全面建立仲裁网络,建立社会化仲裁工作体制。我们要继续加强与经济往来频繁的相关行业部门、大型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联系和交流,广泛吸收市场经济专家参与仲裁工作,建立各种形式的仲裁工作机构,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深度挖掘仲裁发展潜力,谋求一套“开门办仲裁,联合图发展”的社会化仲裁工作体制,努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三是确定工作重点,规范合同文本,寻求突破。下一步,我们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加大我市新区的城市建设、国企改制、金融、民营企业等领域合同规范的工作力度,重点落实合同文本仲裁条款和机构落实率,力争在这些领域有所突破,拓展新的仲裁业务空间。
四是要强化仲裁队伍建设,提升仲裁人员素质。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仲裁员队伍和仲裁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仲裁职业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仲裁员的办案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形成自律机制、惩戒机制和防范机制结合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培养和打造一支金牌首席仲裁员队伍,树立他们的仲裁权威形象,以其影响力和公信力带动洛阳仲裁委整体形象提升。提高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培养一批能够担当新时期仲裁工作重任的专职化仲裁人才。
朋友们,洛阳仲裁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在座仲裁员的辛勤工作,大力支持,今天,我们表彰了一批十年来为洛阳仲裁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仲裁员,他们只是仲裁员队伍杰出代表中的一部分,还有大多数仲裁员在仲裁战线上,默默耕耘,尽心尽力,不辞辛苦,你们是洛阳仲裁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各位能一如继往的发挥自身的优势,让我们一道,为了实现洛阳仲裁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为了仲裁事业的美好明天,共同努力奋斗吧!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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